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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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gsp认证资料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对通过GMP认证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的通知(修改))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局《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认证管理实施意见(试行)》,为加强已对取得“药品GMP证书”药品生产企业的跟踪检查,防止企业在通过GMP认证后出现管理松懈的现象,我局将组织对已通过GMP认证的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跟踪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全省已通过药品GMP认证的企业均属于这次跟踪检查的对象。今年内通过认证的企业或今年内由国家局组织复查和跟踪检查的企业,各市局可视情况重点对其缺陷项目的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二、血液制品、生物制品、大、小容量注射剂、粉针剂(冻干粉针剂)等无菌制剂生产企业(车间)由省局统一组织检查组进行现场检查;中、西药口服制剂、外用药制剂等非无菌制剂的生产企业(车间)由企业所在地市药监局组织检查组现场检查,省局将对各市局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和抽查。

三、检查组由2-3名检查员组成。省局组织的检查组由1-2位GMP认证检查员和企业所在地市局一名药品生产监督人员组成;市局组织的检查组成员中至少有1名GMP检查员。

检查程序参照药品GMP认证现场检查的程序;检查时间为每企业1-2天,可根据被查企业的生产剂型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