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参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2018年,《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2月20日市政府印发的《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松政发〔2017〕2号)同时废止。

《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以及省委、市委相关规定要求,参照《吉林省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认真落实市委部署,结合市政府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2018年,《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经市政府第2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17年2月20日市政府印发的《松原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松政发〔2017〕2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