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大东鞋厂火灾老板的刑事责任

台州大东鞋厂火灾老板的刑事责任

事故性质

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重大火灾事故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

依据

《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493号)和《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省政府令第31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014年1月14日14时40分左右,位于台州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发生火灾,火灾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事故共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

重大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