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江苏悦达进出口有限公司
原材料采购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原材料采购活动的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持合理原料储备,保证生产经营正常运转,降低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及付款程序
各单位应当按照核料、请购、审批、采购、验收、付款等规定的程序办理采购与付款业务,并在采购与付款各环节设置相关的记录、填制相应的凭证,建立完整的采购登记制度,加强请购手续、采购订单(或采购合同)、验收证明、入库凭证、采购发票等文件和凭证的相互核对工作。具体操作程序:
1、核料:原材料采购必须根据产品销售合同,由生产部负责先进行封样确认,根据已确认的封样,由负责核料的人员核定单位材料消耗定额及材料消耗总额,并经生产主管签字确认。
2、请购:仓库保管员根据材料消耗定额,提供仓库材料结存数量,并由生产主管确认仓库中可使用或可替代使用的材料数量,据此确定实际应采购材料数量,编制材料申购单。
3、审批:上述程序形成的采购材料申请单,经财务负责人复核,报单位总经理批准后交供应部门执行。
4、采购:采购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批准的材料申购单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采购,不得擅自改变申购单计划采购品种及数量。采购人员必须掌握所购材料的产地、规格、型号及数量,联系供应商,进行询价、比价、议价,按质优价廉的原则,选择一些规模大、信誉好的企业作为定点采购单位,签订供货合同。对零星材料采购,采购员可在单位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