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将如何计税

个税改革后年终奖将如何计税

自2019年1月1日起,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但具体如何计税,目前还没有明确的政策指向。但可以确定的是,如果2018年的年终奖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发放,还将按之前分摊到各月的方法计税,且适用的是5000元的起征点和新的税率表。

个税改革需要什么

个税改革需要知行合一,个税改革总的思路是从中国实际出发,实行综合与分类相结合。方案总体设计、实施分步到位,逐步建立起适合我国国情的个人所得税制。

个税改革,即个人所得税的改革,随着全社会对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期待日渐强烈,个税改革的呼声也随之高涨。

2018年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但“免征额”提高至每月5000元等部分减税政策,从2018年10月1日起先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