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权分立也被称为三权分治,是指政府 的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相互独立,相互 制约,以免出现权力滥用、相互包庇的事情。三权分立的思想由来已久。在古希腊时 期,这种思想就产生了,其目的主要是避免 产生独裁者。若将过多权利集中在一个人或 者一个部门身上,非常容易造成权利泛滥和 腐败。不过,直到17世纪英国思想家洛克发 表《政府论》,现代分权理论才算是正式创 立。洛克将国家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 对外权,并认为这三项权利不能由同一行政 机关主管,以保证相互监督。洛克认为立法 权应衮由议会,行政权属于国王,对外事务 也由国王执行。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后 来发展了“三权分立”理论,将国家权力分 为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这一理论通过《论 法的精神》广泛传播,并得到了充分肯定, 成为后来各国民主改革的理论基础。由于每 个国家的国情不同,因此三权分立制度在不 同的国家也略有差异。不过,它的根本精神 是一致的,那就是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分属不同的政府机构,相互制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