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受贿案一审被处无期徒刑

上海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受贿案一审被处无期徒刑

冯军 资料图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3月29日依法对上海市电力公司原总经理冯军等人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作出一审判决。

法院认定,被告人冯军利用时任江苏电力公司总经理等职务便利, 单独或伙同他人共同受贿折合人民币4340余万元;被告人冯军7600余万元财产无法说明合法来源。

据此, 法院以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并罚,判处被告人冯军无期徒刑,并处没收全部财产。 (新华社 黄安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