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法律适用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法律适用的原则是: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司法机关处理一切案件,只能根据客观事实,不能以主观臆断为根据;只能以国家法律为标准、为尺度。决不允许另立标准。 (2)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我国,法律对于全体公民都是统一适用的;任何公民,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年龄、文化程度、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不同,都依法享有同等的权利,依法承担平等的义务。在法律面前不得有凌架于法律之上的特权存在。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司法机关独立行使职权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规定,国家的司法权只能由国家司法机关统一行使,其他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无权行使;二是法律规定司法机关独立行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适用时应遵循以下五个原则: (1)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 (2)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 (3)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原则; (4)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 (5)实事求是、有错必纠和国家赔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