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入党流程包含五个阶段,共25个步骤,详细如下:
一、申请入党阶段
递交入党申请书
- 条件: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按期交纳党费。
- 要求:向工作、学习所在单位党组织或居住地党组织提出入党申请。申请需为本人提出的书面申请。
党组织派人谈话
- 时间:收到入党申请书后1个月内。
- 主体: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或组织委员。
- 内容:了解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介绍入党条件和程序;加强教育引导。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阶段
推荐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 范围:已递交入党申请书且党组织已派人谈话的人员。
- 方式:采取党员推荐、群团组织推优等方式。
- 决定:由支部委员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研究决定。注意综合运用推荐结果,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上级党委备案
- 材料:入党申请人基本情况、推荐和推优情况、支部委员会意见等。
- 要求: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是否具备条件、手续是否齐全。
党支部指定培养联系人
- 数量:1~2名正式党员。
- 任务:向入党积极分子介绍党的基本知识;了解其政治觉悟、道德品质、现实表现和家庭情况等,做好培养教育工作,引导其端正入党动机;及时向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情况;向党支部提出能否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意见。
培养考察教育
- 方法: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以及集中培训等。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阶段
确定发展对象
- 条件:经过1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
- 要求: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党员和群众意见。
- 确定:由支部委员会讨论同意,确定发展对象人选。
上级党委备案
- 要求:上级党委需认真审查,并提出意见。
确定入党介绍人
- 数量:2名正式党员。
- 方式: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党组织指定。
- 要求:入党介绍人需认真完成培养、教育任务。注意,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进行政治审查
- 内容:审查其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遵纪守法和遵守社会公德情况;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
- 方法:同本人谈话、查阅档案资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对流动人员中的发展对象,还应征求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基层党组织的意见。
- 要求:政治审查必须严肃认真、实事求是,注重本人的一贯表现。审查情况需形成结论性材料。注意,未经政治审查或政治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发展入党。
开展集中培训
- 时间: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或不少于24学时。
- 要求: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支部委员会审查
- 要求: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对发展对象进行严格审查;集体讨论是否合格。
上级党委预审
- 方式:审查发展对象的条件、培养教育情况等,根据需要听取执纪执法等部门意见。
- 要求:审查结果需以书面形式通知党支部,并向审查合格的发展对象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注意,发展对象未来3个月内将离开工作、学习单位的,一般不办理接收预备党员的手续。
填写入党志愿书
- 要求:在党支部负责人和入党介绍人指导下,由本人按照要求如实填写。
支部大会讨论
- 程序:发展对象汇报个人情况;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有关情况、表明意见;支部委员会报告审查情况;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 要求: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讨论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入党时,需逐个讨论和表决。
上级党委派人谈话
- 时间:党委审批前。
- 人员:党委委员或组织员。
- 要求: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
上级党委审批
- 内容:审议发展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入党手续是否完备。
- 要求:集体讨论和表决。两个以上发展对象应逐个审议和表决。审批时间应在3个月内,特殊情况不超过6个月。
再上一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 目的:掌握预备党员结构、分布、质量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阶段
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
- 要求: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
入党宣誓
- 组织:基层党委或党支部(党总支)组织。
- 程序:奏《国际歌》;党组织负责同志致辞;预备党员宣誓;参加宣誓的预备党员同志代表发言;党组织负责同志讲话、提出要求。
- 要求:在正式场合举行,需严肃认真、庄严简朴、严密紧凑。
继续教育考察
- 方式: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听本人汇报、个别谈心、集中培训、实践锻炼等。
- 时间:预备期为一年。
提出转正申请
- 要求:预备期满,预备党员需书面提出申请。
支部大会讨论
- 准备: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支部委员会审查。
- 程序:预备党员汇报一年来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情况;考察人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预备党员表态发言;支部委员会提出是否按期转正的意见;与会党员充分讨论、投票表决。
- 要求:有表决权的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半数,才能开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
上级党委审批
- 要求:审批结果需及时通知党支部。党支部书记需同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党员的党龄从预备期满转为正式党员之日算起。
材料归档
- 内容:《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政治审查材料、转正申请书、培养教育考察材料等。
- 要求:有人事档案的,需存入本人人事档案;无人事档案的,建立党员档案,由所在党委或县级党委组织部门保存。
以上就是入党的全部流程,每个步骤都需严格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