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为什么痛苦?

中国人为什么痛苦?

(本文纯属个人见解)

外国的月亮肯定不比中国的圆。但是外国人的眼睛好像比中国人更清澈单纯:一者外国人心眼没有中国人多,肠子没有中国人那么绕;二者外国人的顾忌牵挂比中国人少。

作为一个中国人,童年的快乐的时期短,刚上幼儿园,便开始学英语了,然后便是沉重的书包、大量的作业和不足的睡眠。刚考上大学快乐两年,然后便开始有心理压力:恋爱、找工作等等。工作后发现理想破灭,经济压力大。结婚后,等待着的是错综复杂的人情往来人际关系,然后开始愁孩子的学习,愁孩子的工作,愁孩子的婚姻……差不多解放了,自己也老了,开始怕死。

当然,外国人也有类似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他们那儿远没有我们复杂沉重:他们的童年快乐没有被剥夺,他们的恋爱更单纯,他们的工作环境中没有那么多互相折磨,他们按揭但思想压力没那么大,人与人相处简单直接,孩子大了便放手。

应该说,中国人活得比较累,比较痛苦。

中国人痛苦的原因是,我们生活在一个权力社会里。到目前为止,人类社会有三种形态:无秩序社会是绝对自由的社会,同时也是绝对不自由的社会。这种社会的存续时间比较短暂,通常被权力社会所取代。权力社会发展到一定时期,终究会被契约社会所取代。所谓契约社会,国家的核心就是全体公众的契约,执政者只是契约的执行者。在这样的社会里,个人在遵守公众契约的前提下,拥有最多的自由,最自主的生活方式和最多的发展机会。

权力社会意味着国家为一个特殊集团所拥有,这个集团用根据自身利益所制定的单方面规则来统治社会,通常这样的集团会宣称自己就是集权统治者。而如果这个集团伪称国家属于全体人民而它代表了全体人民的意志,并且以某种意识形态完全控制了媒体,那它就具有了空前的欺骗性。德国国家社会主义党(即纳粹党。纳粹即National

Socialism,国家社会主义)即是这样一个集团。这种集团具有一种最无耻和疯狂的特质,是社会灾难的根源。

中国的儒学传统抑制了过于疯狂的形态的产生。正因为如此,十年文革没有形成更大的灾难,因为在那个十年中,它的合理内核遭受了毁灭性的打击,而它的专权等级观念的核心却得到了空前的膨胀。儒学传统中的专权等级观念,强化、稳定和延续了权力社会的存在,并最终和它结合在了一起。随后,历史的机遇让这种权力意志又与资本或者说金钱结合在一起,体现出繁荣和腐败的双重特征。

在这样一个社会里,公众对权力既仇恨(恨它腐败的特征而已,而不是鄙弃权力社会的内核)又膜拜,同时拥有权力(或者说特权)成了很多人的梦想。报考公务员现象说明了这一点。人在这种社会中处于一种空前矛盾的状态,给他人和自己制造巨大的压力,从而形成一种普遍的痛苦。在这种痛苦中,少数人甚至会开始怀念从前的贫困时代和那个“伟人”,同时很多人的精神处于一种亚健康状态。

除了集团权力之外,个体支配权欲和控制权欲也是权力社会的一个组成部分。人们对于权力社会的认同,在单一宣传作用下对于“特色”的认同,其基础之一正是这种个体支配权欲和控制权欲。这种权欲同样来自全世界最有特色的封建传统,至今在许多人的心目中具有不可动摇的合理性。具体地说,例如孩子被认为属于父母,同时做父母的也因为孩子给自己加上额外的负担(在孩子成年后)。这种关系的表现一直被视为美德。再如爱人被认为属于自己,有权加以控制甚至支配,由此情爱被加上了额外的负重。

而在契约社会里,在遵守社会契约的前提下,任何个体都只属于自己,享有最充分的自主权,个体得到最充分的尊重。这种状态使得生存的负担减少到最轻的程度。被减去的负担的物质方面转而由契约社会来承担(当然,目前的已有契约社会形态并不完善)。这种被误解为自私的社会形态,恰恰因为个体生存在最大可能的轻松状态中,从而具有了普遍的公德心、爱心、热情和荣誉感。实在的公德心、爱心、热情和荣誉感取代了理念上甚至口头上的伦理道德。人们会自觉地不去妨碍和干涉他人,人们不会认为自己有权利去教育他人(成年人),更不会认为自己有权利强加于人。这种社会形态下,人们在处理个人事务、商业事务和公共事务时,会遵守承诺和规则,拥有最大可能的便捷。在这种社会形态中,被误解为冷漠的个体独立和尊严,避免了社会契约之外的其他非法制约和干涉,最大程度地提供了个体幸福的可能性,从而最大程度地保障了社会幸福。这样的幸福才是最大的社会道德。

以上的描述是就整个社会形态而言。个别现象或个别事件不代表社会形态。现象和事件的总和才是社会形态的体现。

任何权力社会都建立在个体失去(不该失去的)权利的基础上,特权集团的利益必定以普通社会个体的痛苦为代价。但任何权力社会都会走向契约社会,这是人类智慧所决定的社会历史规律,以特色为借口企图长久停留在权力社会形态只能是妄想。在整个人类历史上,任何丑类所导演的闹剧都只会是一个小小的插曲。人类必将走向幸福,中国人也必将走向幸福。